07 Jun

我所經歷的公民教育

自從George Floyd 的死亡造成全美各地的和平與不和平抗爭後,我看到一些我的朋友(各個種族)在自己的臉書上承認他們為黑人族群做的太少,許多人也將憤怒轉為行動。

這個週末在社區辦的遊行:刻意用 black lives matter 是為了強調種族歧視與黑人在美國社會特別容易面臨的司法不公議題。Photo credit: Mountain View Voice

這個週末在社區辦的遊行:刻意用 black lives matter 是為了強調種族歧視與黑人在美國社會所面臨的結構性司法不公,不代表其他生命不重要。Photo credit: Mountain View Voice

我尊敬美國的一點,是這個社會,有一群為數不少的人,不以自己的舒適生活為滿足。這些人,認為為弱勢發聲是一種「責任」。即便現在的社會制度,對他們來說是有利的,他們依舊鼓吹改變,不為別的,只因為不公平的制度就是需要改變。一個社會,有足夠的公民認為自己有責任為弱勢發聲,對我而言,就成就了真正成熟的民主社會。自私的、貪婪的既得利益者,在任何國家都有,美國也不例外。但是,我看到更多的是這個國家強大的公民力量。

我想起以前在台灣所上的公民教育:雖然學了憲法、選舉制度,但是,公民責任,似乎還是離我有段距離。或許,是因為當時年紀小,理解的有限;也或許,當時台灣社會裡,仍然是少部分有權力的人決定了所有資源分配;公民責任,有名無實。台灣一九九一年終結了萬年國會,一九九六年舉行了第一次名選總統,逐漸往成熟民主之路邁進,這時候,我才開始對民主政治有所謂的「參與感」,公民意識,那時候也才算真正萌芽。

但是,真正讓我覺得公民責任像呼吸一樣,是「必須」得做,不是可做可不做的「選擇」,是來美國之後了。史丹佛商學院的左右銘是:change lives, change organizations, change the world (改變生命,改變組織,改變世界)。你與我,都有能力改變一個人的生命(與別人的一場對話,一次的付出),在公司或組織工作,也能成為 change agent (促進改變者)。當人改變、組織也改變,那麼,世界也會改變。不一定要當CEO,不一定要成為首富,不一定要當創業家才能著手改變。對我而言,每天與孩子的相處也是一點一滴的為世界做些改變。

我,一直到離開校園後,甚至,一直到當了母親後,才慢慢發現,過去在學校耳濡目染的這一切,對我的影響有多大。開始學著教育孩子後,我才真正體會,我想要留給他們的,是這樣的價值觀。大富大貴與否,他們都要盡自己的力量讓世界變得更好,如果有一天上帝讓他們金錢無虞,那麼,他們必須知道這也代表他們應肩負更多責任、付出更多。世界的遊戲規則並不完美,也不會有任何政府可以將它變完美,美國歷史上所有的大改變,都是公民發起的。

謝謝看完這篇文章的你們,你無需認同我的觀點,但是,我希望你會選擇用你的方式,幫助身邊的弱勢團體,那怕是多了解他們的歷史,多開啟一場對話,更謹慎的投票,影響下一代參與公民事務,任何事,我們必須有所行動;因為,沒有任何行動的本身,就是繼續默認現今的遊戲規則,而我們都知道,這樣的遊戲規則在初級賽之前,就已經讓許多人直接出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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